



2017年12月25日22点56分,卢某向国元农业保险滁州中心支公司报案称,其6分钟前驾驶皖mk126h在滁州市何郢北路交叉口与三者车皖mwa018发生刮擦导致事故。
接到报案,公司查勘员与报案人取得联系后,前往事故现场查勘。经现场查勘未发现两车碰撞痕迹,三者车物损严重,现场偏僻,无监控设施。三者车驾驶员状态异常,疑点很多。国元公司即刻联系三者车保险公司核实情况,结果确认三者车无车损险,由此推测,本案有可能三者车单方事故后,联合国元公司标的车共同捏造虚假事故,从而骗取三者车维修赔款。
为此,国元公司立刻联系公司标的车驾驶员做笔录调查,该驾驶员几天后才来公司。笔录时,驾驶员对事故经过含糊不清,前后说法不一,公司立刻与公司标的车驾驶员一起再次检查车辆,事实证明确无碰撞痕迹。在确凿的证据面前,驾驶员放弃索赔,并签下放弃索赔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