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产险公司车险自律管理测评办法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市产险公司依法合规经营意识,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促进我市车险市场快速、平稳、健康、持续发展,根据省保监局《风险状况评价和分类监管实施办法》,结合我市产险主体现状,制定我市产险公司车险自律管理测评办法
一、指导思想
旨在通过自律管理来综合评价产险公司车险经营管理风险状况、依法合规经营情况,衡量其内部控制体系的健全程度和抵御风险的能力,查找管理薄弱环节和风险点。采用一定的自律手段引导和督促我市产险公司采取切实措施,防范和化解风险,提高整体经营管理水平,进而规范我市车险市场。
二、自律管理范围:
(一)承保合规性:
1、重点自律保险公司在经营交强险、商业车险过程中,条款和费率方案的执行情况,是否存在擅自变更保险条款、提高或降低费率以及改变使用性质进行承保。
2、重点自律保险公司、运输车队、实际车主三者之间因信息不对等,保险公司出具鸳鸯保单、与系统保险信息不一致的抄件、保险信息不一致的保险凭证等。
3、重点自律非正常批单退费及退费的支付方式和渠道,保险公司是否存在为了支付“安全奖”、手续费等,而采用批退险种、批减保额等方式进行批单退费。
(二)招标业务报价的合规性:
重点自律车险招标业务中,不执行现有的费率和折扣标准,擅自做出降费、赠送险种的承诺,扰乱招标业务市场秩序的行为。
(三)手续费支付
1、重点自律手续费管理的合规性。保险公司有无完善的手续费管理系统,所有的手续费是否完全通过手续费管理系统进行操作。
2、重点自律车险手续费支付方式的合规性。有无向没有兼业代理证的机构支付手续费,支付手续费有无规定的手续费发票;有无向没有取得代理人资格的业务员支付手续费。
3、重点自律车险手续费支付的比例的合规性。交强险手续费比例为4%,商业车险手续费比例为15%,有无超比例支付手续费的现象(包括以培训费、安全教育费及其他形式贴费的方式支付超比例支付手续费)。
(四)应收保费管理
1、重点自律交强险应收保费和过责任期应收保费占比。
2、重点自律有无通过虚挂应收保费支付代理手续费的情况。
(五)理赔
1、重点自律客户投诉保险公司理赔服务不到位现象,以调查确认为准。
2、重点自律保险公司涉诉案件中被法院判决败诉案件数量。
3、重点自律保险公司有无出于种种原因通融赔案、假赔案。
(六)行业自律公约执行情况
1、重点监督保险公司对于滁州保险行业协会制定的各项自律公约的执行情况。
2、是否被保险监管部门或上级公司通报、处罚。
三、自律管理测评规程
(一)测评主体
评价活动由滁州市保险行业协会统一部署,由滁州各家产险公司选派一名专业技术人员建立自律检查人员库,每次检查组成员随机从库中抽取。
(二)测评对象
以各产险公司滁州分(中支)公司及其所属的分支机构为测评对象。
(三)测评时间
采用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每季度组织检查一次,平时根据市场反映不定期进行检查;每季度对所有产险公司本季度的经营和违规情况进行一次测评。
(四)测评体系
评价体系由6部分组成。对评价体系的6个方面赋予一定的分值,评分采用百分制(详见评价表)。
四、自律措施:
1、每季度的测评结果在全市各家产险公司内进行通报;
2、对季度测评结果进行末位公示
3、连续两次测评末位的公司,协会提请省保监局对其进行重点监管。
4、连续三次测评末位的公司,协会将测评结果报告给政府分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提请在全市范围内进行公开通报并将其列入“黑名单”,一年内不得撤销。
二〇〇八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