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保协发[2009]25号
滁州市拖拉机保险工作会议纪要
各财产险会员公司: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徽保监局《关于规范拖拉机保险销售行为的通知》精神,做好我市农机集中年审保险服务工作,保证拖拉机年审工作顺利进行,市保险行业协会于11月12日下午召开滁州市11家财产险公司拖拉机保险专项工作会议。会议要求各产险公司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主动承担起社会责任,加强并规范拖拉机保险销售工作。经各财产险公司共同协商决定,我市拖拉机保险按照各财产险公司今年底保费所占市场份额实行划区域合规承保,年终由协会统计各公司承保量,明年按市场份额调整当年承保数。
会议决定根据市农机部门统计的各县(市、区)拖拉机年审台数,将各公司拖拉机承保(不包括变型拖拉机)任务分解如下:
定远县由人保财险公司承保(约2500台)。
来安县由平安产险公司承保(约1000台)。
凤阳县由太平洋产险公司和天安产险公司共同承保(其中太保约1000台;天安约500台)。
全椒县由平安产险公司和国元农业保险公司共同承保(平安约500台;国元约150台)。
天长市由大地产险公司承保(约500台)。
明光市由国寿财产险公司承保(约500台)。
琅琊区由都邦保险和阳光产险公司共同承保(约各300台)。
南谯区由渤海产险公司承保(约300台)。
各产险公司要严格按照会议要求主动与农机监理部门沟通协商,共同做好拖拉机承保工作,不得拒保、不得推诿,为建设和谐滁州贡献一已之力。
滁州市保险行业协会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十二日